心得体会:实现乡村振兴关键要强化党建引领【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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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实现乡村振兴关键要强化党建引领【精选推荐】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顺利实现这个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强化党建引领,重点要在“五个一”上下工夫。

一是要有一个好书记,即村支部书记。“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支部书记是村“两委”班子的“领头雁”,是乡村振兴的带头人。实践证明,凡是发展好的村子,都有一个好书记。乡村能否振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首先不是指能力强,而是指政治素质强、道德品质强。不是要把“富人”“能人”党员选为村党支部书记,而是要坚持政治标准,把听党话、跟党走、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党员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把具有公心、公道正派、有事业心、有进取心的党员选为村支部书记。在此基础上,村支部书记能力越强越好。针对村支部书记后备不足问题,可以开阔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中物色,从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甚至乡镇干部中选拔。在管理方面,可以参照公务员,对村党支部书记实行专职化管理,严禁经商办企业,规范他们的履职行为。在待遇激励方面,可以提高工资待遇,畅通上升渠道,强化廉政激励,让他们能专心做好村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支真心为民、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村支部书记队伍。

二是要有一支好队伍,即党员队伍。农村党员是农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是乡村振兴中的“排头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首先要调动党员这支队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农民为自己的美好生活而奋斗。农村党员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就业不太稳定,具有一定特殊性,要从实际出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点有三个方面:要加强教育,以开展党史教育为抓手,加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管理,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推动党员学会过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性修养,做到懂规矩、守纪律。要压实责任,可以通过党员户挂牌、党员联系户、党员承诺制、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服务等措施,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载体、找到具体实现途径,同时也压实党员责任,督促党员为村里做贡献,引导党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要有一条好路子,即发展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是为了加强而加强,而是为了提升服务农民能力,带领村民增收致富。实践证明,一个没有集体经济的党组织,一个不能带领村民增收致富的党组织,是没有吸引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党员和群众都不会跟着走的。所以,必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集体经济,要重点把握三点:要从各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尽量发展特色经济。要选准产业,汇聚各方资源,重点突破。对一个村子来说,有一个产业或一个项目,实现“一村一品”,就基本上能发展起来了。要找到利益平衡点。目前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有很多,有资源开发型、物业经营型、资产盘活型、资本运营型等。这些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找准了切入点,通过市场运营,实现了集体资产增值,实现了村集体、村民和经营者等多方共赢。因此,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关键是要找准切入点,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四是要有一套好制度,即实现规范运行。强化党建引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度建设是保障。有了集体经济作为基础,制度建设才管用,才有人遵守。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党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牵引,建立一套切实管用的制度体系。要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结合本村实际,围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等主要内容制定规章制度,推动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党内生活规范有序开展。要推动村委会相关制度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以“四议一审两公开”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基层协商,真正做到村里的事大家商量着办、大家说了算。完善村级监督制度,制定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规定,细化“三务公开”内容程序等,引导村民有序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对党支部、村委会监督。建立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保证村务在阳光下高效运行。

五是要有一个好治理,即实现乡村善治。强化党建引领,实现乡村振兴,治理很重要,善治是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要实现乡村善治,必须多管齐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要充分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真正让村民当家作主。要发挥法治作用,加强对村民的法治教育,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农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设法治乡村。中国农村是乡土社会、熟人社会,道德约束力强,德治引领作用明显,要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按公约办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乡村有效治理,逐步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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