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保障民生需要突出解决的几个问题及建议2篇

关于当前保障民生需要突出解决的几个问题及建议2篇关于当前保障民生需要突出解决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我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发展不均1.农村居民孩子与城镇居民孩子接受教育的条件、机会均不相同2.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当前保障民生需要突出解决的几个问题及建议2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当前保障民生需要突出解决的几个问题及建议2篇

篇一:关于当前保障民生需要突出解决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发展不均 1.农村居民孩子与城镇居民孩子接受教育的条件、机会均不相同 2.农村基础教育落后

 (二)就业矛盾突出形势比较严峻 1.大学生就业困难 2.农民工就业困难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 (三)看病艰难费用昂贵 1.政府投入相对不足,个人支出份额较大 2.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性,农村和城镇贫困群体看病比较难 (四)养老保障问题突出 养老问题是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以及人口老化的现实,不管在城市还是农村,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在当今社会正日渐衰落,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巨大挑战。养老难问题成为了困扰很多家庭,特别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大部分农村家庭的重大问题。

 (五)房价过髙住房困难 住房是基本的民生问题,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住房市场化的推进,住宅数量、人均居住面积、住宅设施等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住房保障制度也初步建立起来了。但住房市场化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我国民生改善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存在着市场化过度的冲击。加速扩大了不同群体的收入与财富差距,加剧了社会分化。大多数普遍市民对房价高不满,难以承受。而一些高收入者却拥有多套住宅。导致差距过大,对于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因 (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 1.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且发展不平衡 2.自然资源相对不足,对环境的保护不强

  (二)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 1.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发展不平衡 2.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民收入偏低 (三)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三、解决措施 (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民生工作的始终 1.要坚持以人为本为价值取向 2.要与统筹兼顾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二)建立教育资源公平享受的教育制度体系 1.强化政府办学责任,增加公共教育投入 2.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3.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 (三)推动实现有利于更髙质量的就业新机制 1.要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 3.要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 3.要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 4.鼓励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要尽快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1.强化政府责任投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 2.优化城乡服务体系结构,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3.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和问责制 (五)建立和健全城乡养老保障体制 1.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2.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模式 3.建立养老保险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转制成本” 4.推行社区助老服务,推进老年服务社会化 5.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六)建立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1.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住房市场化改革方,同时抑制住房市场投机行为 2.要大力发展租房市场

篇二:关于当前保障民生需要突出解决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日期:

 2010-01-05作者简介:

 易培强 (1935-)

 ,男,湖南醴陵人,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在应对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 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将保增长与惠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奋斗,在实现经济回升向好的同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就业形势好于预期;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有重大突破,特别是通过新农合和在城镇职工及居民中广泛实行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大幅扩展,还在农村启动了农民养老保险试点;直接关系民生的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不过,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大多数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还不高, 还有相当数量的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的生存、发展状况堪忧。同时,改善民生,是一项经济、 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巨大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长期持续努力,不断在物质、制度、社会环境等方面创造各种条件。

 本文就如何改善民生的几个带根本性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政策建议。一、改善民生的主要基础:

 最广大人民收入分配状况的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主要决定于其可支配收入量和社会保障水平。

 因此,改善民生,就要切实增加最广大人民的收入,改善其享有社会保障的状况,而这又有赖于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

 对此笔者近些年作过多次论述[1 ][2 ]。

 这里针对当前现实再强调以下几点。第一,调整居民收入与国家集中收入的关系,国民收入分配要适当向居民收入倾斜。长期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偏重于国家集中收入,而忽视居民收入的增加。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占比低,且呈下降趋势。

 据统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从 1992 年的 68.69%下降到 2005 年的 61%。

 与此相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相匹配。

 从1979 年到 2008 年 29 年间,GDP 年均增长 9.8%,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 7.2%,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 7.1%,均相差两个百分点以上。

 这意味着国家新增财富中,更多更大部分集中于国家财政,更小更少部分归于居民个人,这直接制约了居民的消费。

 因此,必须通过改革和理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一系列关系, 改变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第二,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分配关系,保证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正常、合理增长。

 居民收入的主要部分是劳动报酬收入,长时期平均占到整个居民收入的 70%。

 对广大普通劳动者来说,劳动报酬收入更是其收入的绝对主体。

 然而,由于我国工业化所需要素总的来讲是资本相对稀缺而劳动力充裕, 这就使企业收入分配有利于资本而不利于劳动。

 而我国在经济发展战略上强调发挥低廉劳动力要素的比较优势, 更使劳动力价格长期被不适当地压低。结果是,劳动者工资增长普遍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 劳动者报酬在企业运营成本中的比重以及在整个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

 1980 年,职工工资占企业运营成本的 17%,2007 年下降到 11%;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净额占比从 1992 年的 36.66%下降到 2005 年的 31.46%。

 这种 “利润侵蚀工资”现象,明显地损害了劳动者利益。笔者曾提出,企业内部分配要纠正 “强资本、弱劳动”倾向,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收入足以补偿劳动力价值,并包括对企业经济剩余的分享部分。为此,必须确立工资形成的合理基础,运用政府和社会力量,以矫正和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保证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正常、合理增长[3 ]。

 对此本文不再重述,只作点补充:(1)

 一些行业的国有企业凭借其对国有资源和市改善民生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易培强(湖南师范大学 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摘要:

 以人为本的主旨是以民生为本。

 改善最广大人民的收入分配状况是改善民生的主要基础。

 加大适合大众消费需求的商品 (含服务)

 的供给是改善民生的必要条件。

 政府切实遵循执政为民宗旨,履行好服务职能,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证。关键词:

 改善民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商品供给;执政为民中图分类号:

 C913.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0-2529 (2010)

 03-0093-0493

 2010 年第 3 期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场的垄断, 不仅使其职工收入多倍地高于其他行业和企业职工收入,而且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并将其相当大部分留在企业内部进行投资扩张, 这也是导致国民收入分配向企业倾斜的一个原因。因此,应探索如何建立国有垄断企业经营成果为全民共享的机制。

 (2)

 近些年来,一些国有 (含国有控股)

 企业尤其是金融企业负责人和少数高管的薪酬和分红畸高, 而且这种畸高的收入往往是刚性的, 在企业经营不善甚至亏损时也照拿,引起广大群众强烈不满和舆论的质疑。

 因此,如何切实加强对企业高管薪酬的规范和监管, 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足够重视。

 (3)

 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中,不容忽视对劳动者正当权益的保护, 要注意防止和及时纠正企业老板借口企业经营困难随意降低工资标准和拖欠工资的行为。第三, 保障全民和集体成员从国有和集体产权中获取相应的收益。

 我国众多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中财产性收入的比例还很低,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机会也很少。

 鉴于此,应十分重视创造条件让广大群众拥有和增加财产性收入。依笔者之见,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保障全民和集体成员从国有和集体产权中获取相应的收益。

 基于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其要素产权获取相应收入的原理,按照国有资产 (含国有资源和国有资本)

 产权的内在要求, 国有资源开发和国有资本经营所带来的经济剩余,其中一个相当的部分 (包括一些垄断行业的垄断超额利润)

 ,应转化为全民共享的收入,而不应归开发商、经营者占有。至于全民如何分享这部分经济剩余,是将国有企业一部分利润进入社会保障帐户, 将国企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划拨社会保障体系, 还是采取给全体社会成员配发一定数量股份, 按股分红, 或将国有企业一部分利润直接分配给全体居民,也许还有别的适当形式,这有待进一步探讨。

 既然农民是农村和城市郊区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者, 就应确认农民在法定时间内占有、使用、支配、收益和转让权。

 可是,在我国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却出现了带有强制性地大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付给的征地补偿费畸低,农民土地财产收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

 近年来,各地为了扩投资、上项目,违法审批用地和非法侵占耕地,损害农民土地收益的现象仍呈多发势头。

 为此,应十分重视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给足补偿的问题。

 要下决心清理解决历年无偿征地和拖欠征地补偿费积案。第四,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社会成员有无社会保障和保障水平高低, 不仅直接关系到其生存和发展的各个重要方面, 而且对其即期消费有相当大的促进或抑制作用。于是,社会保障制度就成为改善民生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支柱。虽然近年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成效显著,但许多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有的覆盖面还不够广,保障水平总的来说还较低,农村尤为突出,如医保享受者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比重过高,以至还是看不起病。具有普惠性公平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的完全建立,是一个相当长过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需要继续巩固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待在逐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实现普及。要结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下一步目标,统筹考虑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特别是要设计一套衔接城乡的符合农民工流动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关键在于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资金。

 中央和地方要加大投入,特别是地方财政资金要及时到位,宁可少上些项目,压缩其他方面开支,也要挤出钱来把这件关系民生的大事办好。第五,扩大直接惠及中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要实施有利于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的税收政策。

 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主要针对工薪所得,大量灰色收入等非工薪所得无法纳入,致使纳税人主要集中在工薪阶层,而企业老板等富人反而税负很轻。

 为了改变这种违反公平原则的逆向调节现象,有必要对现行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调整,适当降低最低和次低档的税率。

 应将居民所有收入尤其是资产性收入纳入征收范围,并考虑家庭瞻养人口负担,也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 建立在综合计量纳税入收入水平和负担状况基础上实施差别待遇的个人所得税制。

 还要酌情实行返还一部分个人所得税款的政策。

 此外,在扩大内需的财政开支中,可考虑拨出一定比例财力,采取配发红包,对困难人群 (低收入者和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老年人、学生、儿童等)

 发放住房补贴、教育培训券、生活补贴、营养补贴等形式,直接增加广大贫困人口和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消费。第六,企业 (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

 要把维护员工收益分配权益和扶贫济困当作应尽职责,并形成制度。现代企业不应只一味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而必须重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要切实维护员工收益分配权益,保障职工能够获得与其劳动贡献相匹配的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尽其所能地提供一些福利待遇。还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尽可能地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积极参与慈善捐赠等社会事业,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积极提供财力、物力、人力支持和援助。在这方面,我国民营企业家要以国际上一些知名企业和我国香港地区一些富商为参照系,确立富人要回馈社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让积累起来的财富更有益于社会的理念,并体现为企业的一项经常性活动,作出切实安排。政府有关部门要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作为考核企业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二、改善民生的必要条件:

 加大适合大众消费需求的中低端商品供给我们知道,在一定的收入水平即消费能力的条件下,人们的实际生活消费能达到怎样的水平和质量,与商品 (含服务)94

 易培强:

 改善民生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的供给状况有相当大关系。如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可靠,价格适中,在档次和价格上选择空间大,特别是性价比好、适合大众消费需求的中低端商品和服务的供给有保证, 人们实际生活水平和质量就会相对较高; 反之, 如果商品和服务质次价高,或者在档次和价格上可选择性小,性价比好的适合大众消费需求的商品和服务供给不足, 人们实际生活水平和质量就会相对较低。

 近些年来我国在若干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的供给上,存在过分追求高档化或青睐富人的倾向,市场上适合大众消费的中低端商品和服务不时地供应不足, 加之公共服务产品短缺, 这就使占人口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的消费选择受到限制, 为购买某些商品和服务而被迫多花钱,或者不得不压缩和挤掉其他一些消费,从而使他们的整体生活水平和质量受到影响。

 下面例举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最大的住房消费和医疗问题,对此略加分析。多年来,房价过高,一般居民难以承受,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和强烈反应。近年不少城市和地区的房价更是迅速攀升,使问题愈益严重。

 据中国社科院 2010 年 《经济蓝皮书》的数据,城镇居民收入与房价比(住房价格与城市中等收入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2009 年达到 8.3 倍,大大超出 3~6 倍的合理承受范围。

 估计有 85%的家庭没有购买住宅的能力。

 一线大城市的情况更加突出。

 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08 年到2009 年,房价收入比北京从 14.1 上升到 14.3,上海从 9.2 上升到 12.6,深圳从 8.6 上升到 10.1。

 对广大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来说, “攒钱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有的为了买房只能倾其所有,还要透支未来,成了背上沉重还贷压力的 “房奴”。离谱的高房价,不仅使相当多居民无法拥有自己的住房,而且对吃、穿、用、行等消费产生挤出效应。抑制高房价,就要挤掉其中的泡沫,使虚高的房价回归到相对正常、合理的水平, 这涉及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的诸多方面。

 结合改善民生,一个重要举措是加大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力度,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解决住有所居这一民生难题, 还要着重在供给方面寻求良策。要让所有家庭都住上自己的房子,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以至一个相当长时期内是不现实的,也无绝对必要性。即使在发达国家,也从未实现人人都拥有自己的房子,相当一部分人只能租房或居住在面积有限的公共住房中。但是,通过各种不同方式,分层次地实现 “住有所居”,无疑是我们必须努力做到的。这就要适应广大中低收入和贫困家庭的需要,加大各类住房的供给,包括:扩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和供应,以满足一部分中等收入家庭购房需求;加快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扩建、政府购置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这里的关键是要在建设用地和资金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政府要担负起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责任,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 应建立基于公共财政的长期稳定的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保障机制以及责权对等的中央与地方间转移支付制度。医疗费用负担重,是影响民生的另一个突出问题。为何我们深受 “看病贵”困扰? 前面提到的还有一部分居民未进入医保范围,享受医保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重过高,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但除此之外,医疗服务的供给不适合患者的合理需要,导致多花冤枉钱,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

 我国医疗服务领域普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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